400-178-2015
政策对接 宣传推广 项目落地 公司运作
首页>最新政策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新一代信息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8〕155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有效支撑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着力解决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织实施2019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突出重点,聚焦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关注重点方向和关键环节;创新方式,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确保项目评审公正、规范、科学;强化监管,突出项目主管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协同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指导,协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支持重点  面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组织实施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以省为单位开展相关区域内县城和乡镇驻地城域传输网、IP城域网节点设备新建和扩容,开展县城至乡镇、地市至县城之间光缆、通信杆路/管道、光传输设备建设和扩容,为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提供支撑。  指标要求:一是单一省市实施区域不少于20个县(区、市、旗);二是工程实施区域内90%以上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50%以上宽带用户开通50Mbps以上速率业务;三是县城具有2个以上业务出口节点,县城至地市具有2个以上光缆路由;四是县城至地市的上联带宽平均达到50Gbps以上,乡镇至县城的平均上联带宽达到10Gbps以上;五是为宽带网络覆盖县城、乡镇周边相关农村(含行政村、自然村)提供网络接入条件,做好基础设施支撑。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45号令)、《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发改高技规〔2016〕2514号)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列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管理平台,并对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二)工程以省或中央管理企业为单位组织申报,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择优选择具备条件、发展基础好的项目予以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企业法人。工程项目必须由具备电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申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报1个。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汇总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0个,中国移动集团有限公司地方公司可从相关省市申报,请中国移动集团有限公司将申报项目总数控制在10个以内。  (三)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根据《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按照分档定额原则安排,即按1.5亿元、1亿元、0.5亿元三档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占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四)请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严格把关,此前已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申报过程中暂不需提交环保、土地、节能、资金筹措等落实证明材料。项目获得批复后,请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负责督促项目申报单位落实所有建设条件,并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申请下达资金的请示,请示中需明确各项建设条件已经落实,仍存在建设条件未落实的,不予下达资金。  (六)项目建设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并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和相关附件真实性予以说明。要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项目基本情况参见附件1和附件2。  (七)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于2018年12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项目汇总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8年11月27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12月10日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举办第四期山西省中小企业大讲堂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家素质,进一步拓展“3个1”培训活动内容、扩大高端培训受众面,提高培训效果。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决定于12月18日-19日举办第四期山西省中小企业大讲堂活动。大讲堂由北京大学和晋城市中小企业局承办,特邀著名资本模式专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总裁班特聘讲师杨茗皓主讲,授课内容为《中小企业股权激励与资本运营落地系统》。现将大讲堂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大讲堂活动时间2018年12月18-19日两天上午时间为8:30-11:30,下午时间为:14:00-17:30 二、大讲堂活动地点晋城市太平洋大酒店四楼太行厅(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899号)三、参训对象各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服务中小企业相关机构的人员五、相关说明参加培训人员不收取培训费用,食宿、交通自理。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参加人数在10人以上的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科长带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加。具体指标分配如下:晋城市100人,长治市80人,其他各市人数不限,请各市于12月14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和带队科长名单报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科教质量处。联系人:蔡绍青电话:0351—5607049邮箱:sjkjc5607049@163.com    附件:  1.报名回执.docx           2.授课专家简介.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18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12月10日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2018年优秀服务机构奖励公示

为了落实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7]18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精神,强化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服务机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18﹞157号)有关要求,在各服务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组织专家进行了2018年优秀服务机构奖励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对以下10家单位进行奖励(名单附后)。现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0日-12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机关纪委:0351-5607058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服务体系建设处:0351-56070482018年优秀服务机构拟奖励名单 排名机构名称属地所属类别1启迪(太原)科技园有限公司省直创业2长治市唯美诺双创科技园有限公司长治创业3晋城市迎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晋城金融4吕梁市华宇广告有限公司吕梁信息5青创客文华孵化器有限公司省直创业6晋城支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晋城培训7太原市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太原培训8晋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晋城技术9山西晋才会计师事务所长治培训10山西巨宝源钢铁检测有限公司忻州技术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良好环境是重要基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企业发展健康生态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树立鲜明导向,加强沟通协调,弘扬企业家精神,坚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心全意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特邀请相关厅局、专家、企业负责人就“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这一主题进行解读。建立专门渠道 倾听中小企业意见建议解读人:李东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  在中小企业行政管理实际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职能部门不了解中小企业的实际问题,中小企业遇到问题不知道向谁反映的现象。虽然目前我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都通过不同信息载体公布联系方式,受理中小企业信息反馈,但是中小企业普遍反映,有必要建立统一的官方渠道,畅通中小企业与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便利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中小企业在有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实现知情权和参与权。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作出专门规定,第七章《服务措施》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无偿服务。”第八章《权益保护》第五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改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公布联系方式,受理中小企业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调查、处理。”  按照上述规定,省委、省政府在《意见》中提出“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为此,下一步,各级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将建立专门渠道,在制定有关政策过程中和评价政策执行效果等各方面听取中小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降低中小企业反映意见的成本,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已在官网设立专题专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这个省级专业平台中建立了相应内容,并设立96502专线电话,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上述渠道了解政策,反映诉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解读人:李剑英(省工商联副主席)  亲清政商关系是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体现,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重要内容,从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树立鲜明导向方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提出5个“大力倡导”,为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提供了遵循,明确了方向。加强沟通协调方面,提出建立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联系等3项制度和机制。提出“探索党政机关干部在民营企业挂职锻炼”,属于创新型政策。在弘扬企业家精神方面,提出营造崇尚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发展的社会氛围等措施。其中对获得全国500强的民营企业,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也属于创新型政策。  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办法,推动政商关系“清”上更“亲”。  一是深入开展民营经济大调研。通过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完善干部分片联系帮扶民企制度,关心企业发展,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通过开展培训、政策解读、印发政策手册等宣传政策,送政策举措进企业、园区和商会,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是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今年工商联先后与省国资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举行了政企沟通对接会,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合作联动,通过定期沟通机制、政企直通车、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等形式,加强沟通协商,反映企业诉求,推进问题解决。  三是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我省第四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制定优秀企业奖励办法,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释放社会创新活力解读人:张宝建(山西财经大学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对于如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意见》树立了鲜明导向,实质上是“主从”关系的变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市场地位的变化必然带来权力和市场关系的深刻调整,一方面将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矫正权力发挥作用的方式;另一方面,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保障效率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权力对市场的职能将从资源配置转变为营商环境的打造。  《意见》指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参政议政职能,有助于繁荣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当前,打造亲清政商关系,需要按照现代化市场经济要求,保证市场主体间的正常交易。无标准,不市场,新型政商关系加快构建适应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化体系,有助于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守门人”的角色,发挥好“看得见的手”在处理市场失灵问题方面的作用。同时,《意见》明确了服务理念,新型政商关系还要求职能部门做好“服务员”的角色,充分利用“看不见的手”的市场规律,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新时期的政商关系需要重新审视政商互动过程“过远”或“过近”的弊端,《意见》指出的沟通协调会制度和直通车制度为政商良性互动提供了顶层设计思路,充分利用当前信息技术,消除信息孤岛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互动平台打造。此外,《意见》指出要弘扬企业家精神,也就是要形成全社会尊重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的氛围,未来政商关系的持续改进,需要有机地将政务服务和民营企业发展构建起循环机制,形成有效的执政考评依据,最终实现政务服务获得感与民营企业获得感共生共荣的发展格局。《意见》的落地需要视问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以新型政商关系构建为契机,释放社会创新活力。以诚相待坦荡无私 坚定信心办好企业解读人:昝宝石(山西晋商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门拿出一个章节进一步阐释如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厘清了规矩、指明了路径。树立鲜明导向,走出“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的怪圈,为想做事、敢担当的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卸包袱、鼓干劲”。意见明确倡导领导干部担当作为、靠前服务,要真心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民营企业家讲正气、走正道,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企业家都应该借助这样的浩荡东风,扎下身子,不忘初心,守住公心,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资源型经济转型贡献力量。  通过建立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探索党政机关干部在民营企业挂职锻炼等制度设计,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明确了实现路径和具体方法。“亲不逾矩、清不疏远”,通过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或机关干部到民营企业挂职的方式,为广大民营企业家搭建起与政府相关机构顺畅沟通的桥梁,也能及时地将政策落地情况和实施效果迅速反馈。这样接地气、有活力的制度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大创举。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晋商精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两个健康”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达到的目的。此次,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对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进入山西民营企业100强的,在各类评选表彰中优先考虑。”可以说,对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重视程度、扶持力度、前所未有;是真心实意把我们当“自己人”看待!省委、省政府以诚相待、坦荡无私,我们民营企业家更要坚定信心、把企业办好、把社会责任扛起来。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2018年12月3日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四: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当前,我省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对民营企业同样提出了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一流企业的新要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如何理解我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意义,转型路径怎么走,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创新的抓手在哪里,为此,特邀请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专家及企业家代表,围绕《意见》中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这一主题进行解读。让科技创新成为巨大推动力 解读人:宋黄俊(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目前,在山西实现“两转”的历程中,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一样功不可没。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征途上,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同样大有可为!  《意见》提出,我省要支持民营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做优做强做大做实,培育一批民营企业产业技术创新示范联盟,通过科技计划支持联盟牵头承担计划项目,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服务和支持行业创新发展。在政策落实上,科技部门要对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的相关项目在申报立项过程中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设门槛限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民营企业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根据具体实施情况给予一定奖励。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对新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在我省新认定的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试点,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且运行情况良好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我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民营企业应顺应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瞄准国内外前沿,不断推动技术、产品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大要素投入和政策配套 解读人:张放陶(山西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近年来,民营企业已成为我省推动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2017年,民营企业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民营企业既对市场变化、技术进步敏感,又具有决策程序简明、企业结构轻量化的特点,决定了其在技术创新活动方面更具活力和效率。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营企业转型发展,此次出台的《意见》条款中,明显加大了要素投入和政策配套力度。  加大要素投入和政策配套是推动我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意见》中有些内容是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拓展政策空间。例如,对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产品、首批次原材料等产品,自2019年1月1日起探索实行政府采购首购首用制度;支持民营企业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质量品牌和技术服务标准,提高山西制造、山西建造、山西服务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等。有的条款直接为企业发展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如扩大财政奖补类项、实行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合理降低保险缴费负担、组建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建立接续还贷周转资金、增加省级融资再担保资本金等,这些举措,必将给我省民营企业转型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人才是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必须让人才要素向民营企业流动。《意见》提出,要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研发平台和技术研发中心,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此,必须积极营造新毕业大学生、研究生向民营企业流动的机制和环境,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以科技成果为载体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建立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有效机制,培养一批民营科技企业家。推动民企在新兴产业开新局 解读人:范 富(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市情与发展研究室主任、教授)  我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就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看待山西民营经济、如何支持山西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安排部署。日前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山西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此举对我省在“两转”基础上开创发展新局面意义重大。  在我省“两转”新征程中,民营企业大有可为。目前,我省正在致力于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而民营企业在发展新兴产业方面具有极强的自我调节能力。《意见》指出,要鼓励我省民营企业紧扣“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投资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此,在我省打造新兴产业链过程中,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让民营企业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投身我省新兴产业的过程,也是其自身不断转型升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意见》精神,为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投融资体系以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具体讲,就是要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专业化分工,培育新兴业态,拓展市场空间,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业集聚,打造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差异化的区域龙头企业,推动一批一体化项目落地;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发展阶段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有针对性地采取改革试点、政策扶持、规范管理等措施,实现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快速发展;营造有利于新技术、新业务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外部条件,加强技术、服务模式和管理创新,引导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专业化发展。新晋商要勇于“走出去” 解读人:孟新利(山西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我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发出了山西新时代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最强音,是推动山西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提振剂”,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深感振奋,备受鼓舞。特别是《意见》中提到,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无疑为山西民营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走西口”曾是晋商精神的写照,新时代,对新晋商而言,同样需要在“走出去”中实现自我发展的转型升级。近年来,我省很多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创新能力不足,导致公司既无核心技术,也无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不仅资源依赖,而且关系依赖,很难赢得广阔市场。对此,《意见》指出,要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深化京津冀协作。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对此深有体会,“走出去”正是推动山西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回望来路,尚风科技是山西土生土长的民营企业,但公司产品却广泛应用于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巴基斯坦、土耳其、越南、印度尼西亚、俄罗斯等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项专利技术填补行业空白。应该说,只有敢于“走出去”,才会在市场竞争压力下,逼迫自己不断通过科技创新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反过来,又因为不断科技创新,让我们在“走出去”的路越走越宽广。正是通过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的科技创新,才实现了企业在技术和产品上的持续转型升级。  为鼓励和引导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意见》还提出要落实企业境外所得税综合抵免政策,这些针对性举措,将为民企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深化京津冀协作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