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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关于开展晋中市第三批引进高层次人才 “551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为我市决战转型综改主战场,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能源革命先行区,打造创新创业新高地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7﹞22号)和《晋中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市厅发﹝2012﹞29号),现就开展晋中市第三批引进高层次人才“551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及条件(一)创新人才1.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3.连续在晋中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来晋中工作2个月以上。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协议,且协议服务年限至少到2021年12月。须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并明确服务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4.应是现在或曾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某一专业领域掌握世界或国家先进技术的专家学者;或是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能够促进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的经营管理人才。5.引进后为用人单位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的成果或研发的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有领先优势;或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中,在技术创新、市场开发、质量提升等方面潜力较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效益。(二)创业人才1.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2.一般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所持股权一般不低于30%,如企业注册资本巨大,持股比例可适当下调),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5、拥有自主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6.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2014年1月1日到2018年1月1日之间成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晋中市第三批“551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申报书及附件。需报送的纸质材料是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申报书及附件各2份,申报书和附件合并装订(封皮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附件要有目录(按附件清单编排)、各部分之间用彩色纸张隔开。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应内容一致,需报送1份,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申报书及附件电子版分别为一个完整的pdf文本,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为excel格式(即2个pdf文本和1个excel文本)。三、申报渠道市属和中央、省驻市单位:高校经市教育局申报;科研院所经市科技局申报;医疗卫生机构经市卫计委申报;国有企业按监管权限经市直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市经信委汇总申报;驻市的中央和省属企业经市直主管部门或联系部门申报;金融机构经其相应监管部门申报;其他单位经其主管部门申报。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汇总后,填写审核推荐意见,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所属单位:经县(区、市)委组织部、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人力资源部申报。各县(区、市)委组织部、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人力资源部要会同本级人社、科技、发改、投促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全市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材料统一汇总,通过初评、专家评审会、实地考察、领导组审定、正式命名等程序,最终确定入选名单。四、注意事项(一)申报时间。请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各牵头主管部门务于2019年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委人才办,逾期不再受理。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时间部署开展申报工作,倒排日程,确保按时保质报送申报材料。(二)申报单位应全面准确提供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申报书中所提供的信息,附件材料均应予以证明。不能提供直接证明材料的,应提供侧面证明材料;附件材料无法证明申报信息的,须提供网址等查证途径。无法证明申报书中所提供信息的,视同提供虚假信息。(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其申报相关计划;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申报单位责任;相关单位不负责任,把关不严审查不细,造成严重失误的,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四)各县(区、市)委组织部、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各牵头主管部门在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报送申报材料时,要以书面形式报送本地、本部门审核情况,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员的总体情况,审核的结果及推荐意见等。(五)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得超过2次。(六)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申报书模板等相关文本从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xjz.gov.cn)或晋中党建网(www.sxjzdj.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七)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市委大院主楼313室联系人:燕婷   贾慧   电  话:0354-2636287邮  箱:jzrcb@126.com   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晋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附1: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附3:创新人才申报表(附填写说明).doc附4:创业人才申报书(附填写说明).doc附5:附件材料清单.docx附2: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doc附2: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doc

文章来源:创新发展部  2018年12月29日

关于申报山西省2019年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的通知

示范区各企业:        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2019年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的通知》(晋工信办字〔2018〕31号)要求,现组织区内企业申报山西省2019年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示范区内实施的大数据相关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大数据服务体系项目,具体方向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示范区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项目单位信用情况良好、财务管理健全、产权明晰。        (三)申报项目未享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符合《申报说明》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含承诺书),一式9份;        (二)刻录电子版光盘1份(光盘内包括项目汇总表,格式为EXCEL;资金申请报告,格式为PDF)。        (三)《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项目单位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责。        四、申报要求        项目单位于2019年1月21日前报送至示范区创新发展部317办公室。经初审通过后,示范区将以书面行文推荐至山西省工信厅。        联系人:王海锋            电  话:7560335         邮  箱:sfqcxfzb@163.com        附件:《省工信厅2019年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申报通知》2018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18年12月29日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 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信委: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8]37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鼓励中小微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根据新修订的《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现就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与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登记与生产经营地均在山西省境内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依法设立,存续满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合法规范经营;5.已入库且在2018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已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奖励标准对2018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2018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三、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2.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营业执照;    3.企业变更登记前的营业执照;    4.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股改服务协议及付款凭证(发票);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股改服务协议及付款凭证(发票);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如需验资)    8.如有评估事项,需提供与评估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及付款凭证(发票);    9.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10.企业基本情况介绍;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2.股份公司章程;13.企业若挂牌、上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审核程序1.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需向注册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申报材料。2.县、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股改奖励资金的中小微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与完备性,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还要对企业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一致。各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的纸质及电子版)逐级报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融资财务处(一式两份)。3.各市接文后,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审核工作,要将审核意见正式行文上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15日。联系人:赵慧贤电  话:5607023邮  箱:zhaohx803@126.com附:1.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12-29

关于省直部门“三晋英才”支持计划 人选摸底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8】1632号   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省委第95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现就省直部门“三晋英才”支持计划人选摸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摸底范围按照统一安排,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宣传文化、企业及农业农村领域由省直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摸底。省直部门其他领域中,符合“三晋英才”支持计划选拔条件的人选由省人社厅归口摸底。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处级及以上公务员不列入摸底范围。二、人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失信等不良记录。2.在职在岗,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奋战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一线,为山西发展作出积极贡献。3.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工作岗位发挥重要作用、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二)具体条件1.高端领军人才(1)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杰出“三晋学者”特聘专家;(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人才计划入选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主持人;(4)国家重点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平台团队主要负责人;(5)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主要获得者;(6)国际国内著名建筑奖、工业设计奖、文学奖、电影奖、电视奖、戏剧奖、音乐奖、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获得者;(7)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应层次标准的人才。2.拔尖骨干人才(1)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2)省“百人计划”、“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青年拔尖人才,三晋技术能手、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下公务员可凭此项荣誉申报);(3)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的主要负责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主持人,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主要获得者,省级专利奖(发明专利)一等奖获得者;(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或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负责人,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首席专家或专题组组长、副组长、重要成员;省级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6)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应层次标准的人才。3.青年优秀人才40岁以下,全职在晋工作满1年,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平台(团队)中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在同龄人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优秀青年科学技术创新人才;(2)在单位担任担任中层以上职务,在工作岗位发挥重要作用的青年人才;(3)在所从事工作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或较大发展潜力,取得一定成果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青年人才;(4)获授权发明专利3件以上的第一发明人;(5)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益10万元以上(税后),主持并完成到款20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1项。2018入选者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申报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以上。三、工作要求各省直部门要按照申报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汇总审核、专家评审或直接认定、党组研究的程序,确定摸底推荐人选。并于2018年12月29日前将《山西省高端领军人才汇总表》、《山西省拔尖骨干人才汇总表》、《山西省青年优秀人才汇总表》、《“三晋英才”个人信息汇总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rstzjc628@126.com。“三晋英才”支持计划人选摸底结果将做为确定“三晋英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重要依据,是“三晋英才”支持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覆盖面广,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标准条件,严密工作程序,按时完成摸底工作各项任务。联系电话:0351—7676028、7676026联系人:张国荣附件:附件1山西省高端领军人才汇总表.xlsx     附件2山西省拔尖骨干人才汇总表.xlsx     附件3山西省青年优秀人才汇总表.xlsx      附件4三晋英才个人信息表.xls      附件5省直各部门“三晋英才”支持计划人选推荐表.doc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