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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山西网  2017-10-25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确定2017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晋企发〔2017〕150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确定2017年省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培育和推动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按照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我局确定开展的“专精特新培育工程”的要求,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企〔2015〕148号),省局开展了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在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根据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的通知》(晋企发〔2017〕19号)精神,将太原鹏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92户企业确定为2017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被确定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起到模范和引领作用。  附件:2017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10月24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10-25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我省众创空间发展,规范运营管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7年第二批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准则《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79号,http://www.sxinfo.gov.cn/gxc/43975.jhtml)。二、组织推荐各市科技局,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负责本区域内省级众创空间的组织推荐工作;省教育厅负责各高校省级众创空间的组织推荐工作。三、认定流程(一)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填写《山西省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交组织推荐单位审核。(二)各组织推荐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三)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以文件形式确认为省级众创空间。四、材料报送请各组织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查把关,并于11月10日前将《山西省众创空间申报书》(一式5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15034080821@163.com。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省科技厅高新处609室五、申报咨询及联系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兴阔 联系电话:0351-4048940,15034080821电子邮箱:15034080821@163.com附件:山西省众创空间申报书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10月23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10-25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有关单位:为引导和支持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规范日常运营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7年第二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依据《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63号)。二、组织推荐各市科技局,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负责本区域内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组织推荐工作;省教育厅负责各高校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组织推荐工作。三、认定流程(一)申报主体填写《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报所在市科技局,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审核。(二)市科技局,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初审合格后,统一报省科技厅。(三)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以文件形式确认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四、材料受理请各组织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查把关,并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一式5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15034080821@163.com。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省科技厅高新处609室五、申报咨询及联系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兴阔0351-4048940,15034080821。电子邮箱:15034080821@163.com附件: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10月23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10-23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互联网+” 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

晋发改信息发〔2017〕841号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 “互联网+”行动、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数字经济发展等重大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668号)要求,我委积极组织申报“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重大工程,由各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属企业组织申报;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由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  二、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管理平台和重大建设项目库。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出具承诺函。  三、项目申报过程中暂不需提交环保、土地等落实证明材料。待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后,各申报单位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所有建设条件,并及时向我委报送申请下达资金的请示,请示中需明确各项建设条件已经落实,仍存在建设条件未落实的,我委将不予向国家申请下达资金。同时,所有项目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四、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基础和必要条件,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  五、我委将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部门(机构),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或评估,根据审核意见或咨询评估报告研究确定我省申请国家补助资金支持项目。  六、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一式3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以及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处)。     附件:1.“互联网+”重大工程申报要求     2.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重大工程申报要求     3.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申报要求     4.项目汇总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10月20日       (此文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17-10-23

关于组织申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等专项资金的通知

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主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并高新管【2012】76号)、《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经管发【2014】96号)和《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并高新管【2015】68号),现组织开展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技术中心、专利、国家级孵化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2016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1.学府产业园区内2016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并高新管【2012】76号文件执行,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自主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和相关附件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文件、营业执照、2016年度国地两税(1-12月)纳税申报表),报送至创新发展部(龙盛街21号管委会321室)。  联系人:王必兴  联系电话:7562715  2.唐槐产业园区内2016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并经管发【2014】96号文件执行,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自主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和相关附件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文件、营业执照、2016年度国地两税(1-12月)纳税申报表),报送至创新发展部(龙盛街21号管委会327室)。  联系人:张侃  联系电话:7562606  二、2016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检测机构(企业技术中心、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实验室  1.学府产业园区内2016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检测机构(企业技术中心、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按照并高新管【2012】76号文件执行,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自主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和相关附件复印件(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检测机构认定文件、营业执照、2016年度国地两税(1-12月)纳税申报表),报送至创新发展部(龙盛街21号管委会321室)。  联系人:王必兴  联系电话:7562715  2.唐槐产业园区内2016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按照并经管发【2014】96号文件执行,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自主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和相关附件复印件(国家级、省级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文件、营业执照、2016年度国地两税(1-12月)纳税申报表),报送至创新发展部(龙盛街21号管委会327室)。  联系人:张侃  联系电话:7562606  三、凡属于《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2016年度内授权并实施的,学府产业园区内企业授权专利按照并高新管【2012】76号文件执行,唐槐产业园区内企业授权专利按照并经管发【2014】96号文件执行。请申请企业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自主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相关附件复印件(专利证书、专利授权文本、营业执照、2016年度1-12月国地两税纳税申报表)、以及专利实施证明材料(产品技术报告、产品图片、每项专利产生的利润或降低的成本等简要说明),报送至创新发展部(龙盛街21号管委会319室)。  联系人:郝江平  联系电话:7562782  四、科技企业孵化器  学府产业园区内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并高新管【2015】68号文件执行,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和相关附件复印件(国家、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文件等),报送至创新发展部(龙盛街21号管委会321室)。  联系人:师雯雯  联系电话:7562715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自主创新项目资助申请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及印证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进行报送。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日,过期不予受理。附件:1.《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自主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2017年10月20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10-17

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启动2017年山西省 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征集评选工作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0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703号)文件精神,为树立一批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推广一批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带动更多的大学生实现创业就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已于近期启动2017年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征集工作,报名时间截止为10月底。参加征集评选的创业项目需依法在山西省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且稳定运营6个月以上,创业项目持有人为毕业五年以内(含毕业学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且创业项目资金投入少、风险小、见效快,带动就业和项目复制推广效果明显。最终入选的“2017年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纳入省级创业项目库管理,给予每个项目一定的创业项目扶持资金补助,同时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性小额贷款、入驻山西省大学生创业园等方面享受优先政策扶持。同一创业项目只能申请一次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补助。具体报名事宜可向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了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