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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山西网  2017-11-10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举办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晋企发[2017]164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举办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培育和促进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了解掌握国家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最新优惠政策等相关知识。经研究省局决定举办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国家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最新优惠政策等相关知识二、参加人员1.各市中小企业局分管局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科长;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代表(具体参训企业由各市自行确定,参训数量按照2017年确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四分之一确定,即太原市12个、大同市、阳泉市、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各3个、长治市、运城市各4个、晋城市、晋中市、临汾市各5个);3.省局相关处室人员三、培训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下午报到,16日培训。地点:省经贸宾馆(太原市新民北街14号)四、有关要求1.各市要认真做好参训人员报名和组织工作。2.本次培训班不收取培训及食宿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不包括司机),太原市区内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五、联系方式省中小企业局管理指导处联 系 人:  张元山电    话:  0351-5607159省经贸宾馆: 5271788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11月8日

文章来源:太原中小企业网  2017-11-10

关于2016年度山西省“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的公示

关于2016年度山西省“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的公示附件:2016年太原市拟奖励“小升规”工业企业名单.doc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17-11-09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示范区各企业: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示范区2018年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2018年重点申报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等新兴产业,冶金、电力、焦化、轻纺等传统产业,以及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网络安全、碳纤维、铝镁合金等重点领域开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项目。二、申报要求1.企业按照申报重点组织项目申报,认真填写《2018年山西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项目应已在企业正式立项并下达计划开始实施,符合国家、省的产业、技术和财税政策;技术创新点明确、技术含量高,预期效益好,产业关联度强,有较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2.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项目直接报送省经信委,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其它企业、组织的申报项目请于11月17日前将《2018年山西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申请表》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创新发展部31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海锋 电  话:7560335   邮  箱:sfqcxfzb@163.com      附件 1:《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2:《2018年山西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申请表》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部2017年11月8日

文章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山西网  2017-11-06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企发〔2017〕159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金融办,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7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90号)精神,现就做好全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与条件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的我省中小企业;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我省中小微企业;3.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我省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为一次性奖励资金,已获得过省级财政奖励补助的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二、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1.对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的我省中小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对在“新三板”挂牌的我省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我省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申报审核程序1.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金融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纸质及电子版)。2.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金融办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金融办(各一份)。各市上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10日。3.对各市的申请材料,由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进行审核。4.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奖励资金分配计划,由省财政厅下拨到各企业。四、申报材料(一)山西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申请报告(企业填报,见附件1); (二)山西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市级汇总填报,见附件2);(三)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标明开户银行行号);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相关证明文件:1.申请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奖励的,提供中国证监会的首发申请核准文件复印件、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通知文件复印件;2.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奖励的,提供“新三板”挂牌批准文件复印件、公司关于股票在“新三板”挂牌的提示性公告;3.申请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奖励的,提供由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及融资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单   位:省中小企业局融资财务处    联 系 人:   赵慧贤联系电话:0351-5607179邮   箱:zhaohx803@126.com单    位:省金融办资本处            联 系 人:   胡志霞    联系电话: 0351-6819622邮    箱:sxjrbzbc@163.com 附件:1.山西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申请报告2.山西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11-02

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项目)及火炬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对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省科技厅《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及《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开展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项目)及火炬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2015年度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项目)及火炬项目结题验收在科技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高新处组织、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山西省成果转化中心具体实施。二、项目范围1.2015年立项并执行期到期的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项目);2.2015年立项并执行期到期的火炬计划项目。三、验收内容及方式(一)验收内容1.项目是否按照《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实施及完成情况。2.项目经费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单位自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3.项目取得的成效、成果,相关支撑凭证、素材等。(二)验收方式采取现场验收方式,项目单位PPT汇报。四、验收材料要求1.项目完结审查表(工业)/完结申请表(火炬);2.项目年度资金决算表;3.财务出具的资金使用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明细)(财务盖章);4.工作总结报告;5.技术研究报告;6.验收证书;7.《计划任务书》原件的复印件;8.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五套。五、时间安排请各项目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前,以送达或邮寄形式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纸质版一份于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验收材料电子版均发送至邮箱cgzh_lxd@163.com(文件名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单位名命名)。六、注意事项1.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开展省科技攻关计划和火炬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影响后续新计划项目的申报与立项。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次项目验收工作。2.项目验收工作将参照《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执行,原则上将向社会公开;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脱密处理。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山西省科技厅高新处  吕  刚  0351-4048940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卢晓东  0351-4959409邮 编:030001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1019室(山西省科技厅10楼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附件:1.项目完结审查(申请)表2.项目年度资金决算表3.山西省科技发展计划工业项目验收证书4.山西省火炬计划项目验收证书5.验收材料编写提纲 山西省科技厅高新处2017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11-02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6号)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已于近期对外发布。为做好我省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见下方科技部网站链接)。具体申报咨询如下:一、申报咨询处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新能源汽车”专项(高新处)、“高性能计算”专项(高新处)、“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专项(高新处、重大专项办)“地球观测与导航”专项(高新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专项(重大专项办、高新处)、“云计算和大数据”专项(高新处)、“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专项(高新处)“先进轨道交通 ”专项(高新处)、“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专项(高新处、基础处)、“网络空间安全”专项(社发处)、“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专项(高新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社发处)、“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专项(高新处)、“纳米科技”专项(高新处)、“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专项(社发处)、“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专项(高新处、基础处)、“全球变化与应对”专项(社发处)、“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高新处、社发处、农业处)、“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专项(农业处)、“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专项(农业处)、“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专项(农业处、社发处)、“七大农作物育种”专项(农业处)、“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专项(农业处)、“畜禽重大疾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专项(农业处)、“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专项(农业处)、“智能农机装备”专项(农业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电-热耦合催化能源小分子化学键的精准重构”专项(高新处)、“数字编码和现场可编程超构材料”专项(高新处)、“多能流综合能量管理与优化控制”专项(高新处)、“完整器官三维结构与功能信息的精准介观测量”专项(社发处)、“人体器官芯片的精准介观测量”专项(社发处)、“面向智能制造的软件自动构造”专项(高新处)、“界面调控与构筑实现材料素化的原理及演示验证 ”专项(高新处)、“下一代深度学习理论与技术”专项(高新处、社发处、基础处)、“深度神经网络处理器的新原理、新结构和新方法”专项(高新处)、“面向生物医学应用研究的新型太赫兹辐射源”专项(社发处)、“类生物体灵巧假肢及其神经信息通道重建”专项(社发处)、“多复杂曲面共体光学元件纳米精度制造基础”专项(高新处)    上述专项中涉及到基础研究项目的咨询基础处,涉及到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咨询国际合作处。二、联系电话重大专项办    高  涛   0351--2029629基  础  处    张海英   0351--4049920高  新  处    陈红科   0351--4069298农  村  处    王潇冉   0351--4068012社  发  处    梅栋梁   0351--4046686国际合作处    张  雨   0351--2024105三、申报指南科技部网站链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