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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17-09-28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各分园区:      现将《太原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科﹝2015﹞18号)进行转发,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工作,请各分园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1)《山西综改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土地证或租房协议;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以往开展项目情况,科技成果、专利、植物新品种、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书复印件;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研发费用、产品技术及主营收入情况(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其他荣誉证明。                              二、申报流程     (一)登录原太原高新区科技局网站(http:// www.sxsfq.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山西综改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表》。                                       (二)企业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交到各分园区相关部门,由各分园区初审通过后统一交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部。     (三)经认定的区级科技型小微企业,可纳入高新技术企业预孵化库进行优先培育,重点进行知识产权辅导、财务辅导和法律辅导;同时纳入太原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工作给予支持。      三、报送截止时间:      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苑玉竹       联系电话:0351-7033793       报送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21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创新发展部321室       附件1:《太原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科﹝2015﹞18号)       附件2:《山西综改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部2017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09-27

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2017年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省属企业、中央驻晋单位:  根据《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晋政发〔2017〕5号)、《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晋政发〔2017〕6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建一〔2017〕205号)等规定,为做好2017年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山西省境内实施的大数据相关领域项目,具体范围参见《2017年度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山西省境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项目单位生产经营和信用情况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财务管理健全,产权明晰。  (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目录(2017年试行)》相关方向。  (四)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7年省本级其他专项资金已支持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各市经信委、省直各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晋单位的推荐申报文件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二)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1. 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  2. 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4)。  3.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尚未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申报材料正文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5)。  5. 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按照属地化原则,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指南》支持的范围,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核,逐级推荐上报至省经信委。  2. 省直各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晋单位可组织本单位管理范围内项目的申报和审核,直接推荐报送至省经信委。  3. 各市经信委、省直各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晋单位要对项目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把关。  (二)申报时间  各市经信委、省直各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晋单位请于10月16日前,向省经信委报送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及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纸质版一式八份,同时以光盘方式报送电子版(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应为EXCEL格式,其他材料电子版应为PDF格式),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五、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大数据产业办  贾婷婷  3046995   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处  王凯文  3046160   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薛利杰  3040995   省经信委信息安全处  谢义周  3046293  附件:1. 2017年度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 2017年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 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申请表     4. 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5. 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求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9月18日

文章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山西网  2017-09-26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申报首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晋企发〔2017〕139号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申报首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信委,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13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企〔2015〕148号)和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晋企发〔2017〕63号)精神,省中小企业局决定今年将在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中择优认定一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现将首批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注册登记时间3年以上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 2.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型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入驻小微工业企业30户以上,从业人员600人以上;城市楼宇型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入驻小微企业60户以上,从业人员1200人以上。3.入驻企业产业类型要突出创新性。产业类型主要为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设计研发、科研技术、信息传输、软件开发、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这些企业占入驻企业数量的80%及以上。      4.专职从事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5.为入驻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自有、引进创投基金或开展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等服务。6.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二)运营条件  1.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2.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3.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4.示范效应明显。单位面积的产出较高(工业园区型基地主要看单位面积的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楼宇型基地主要看单位面积的入驻企业、从业人员等指标)。(三)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须至少具备以下服务功能中的四项,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1.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100户(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6次以上。       2.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50户(次)以上。       3.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6次以上。       4.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300人(次)以上。       5.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       6.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户(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4次以上。       7.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20户(次)以上。8.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户(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应当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支持建设“智慧型”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二、申报程序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由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自愿申报,由市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向省中小企业局行文推荐申报;属于省直有关单位建设运营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由省直单位向省中小企业局行文推荐。市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对推荐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并填写《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见附件1)三、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应提交如下资料:       (一)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申报主体(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或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上一年度与本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具有可查询的条形码)。(四)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五)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六)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创业辅导师的资质证明材料。(七)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八)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九)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省中小企业局收到申报和推荐资料后,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给予奖励并授予牌匾。四、申报时间及要求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负责对申报示范基地的考察和资料审查工作,凡发现资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应保存认定和项目申报主体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将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一式2份(光盘),于2017年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蔡绍青    电  话:0351-5607048 附件:1.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2.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3.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汇总表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2017年9月25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09-25

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山西)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文件精神,按照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46号)的要求,推动需求,引导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山西)。本次大赛是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企业研发或转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或需求,经审核确认后向全国发布,广泛征集技术解决方案,最终以企业为主进行方案竞选的一种新型成果转化模式。为做好本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赛事方案大赛分参赛注册、需求征集、需求发布、征集解决方案和解决方案比赛五个阶段,具体组织方案见附件。二、有关要求本届赛事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和山西省科技厅共同举办,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深入组织开展企业技术需求挖掘服务工作,整合相关资源为参赛者提供全程服务。请各组织单位结合我厅2017年5月16日《关于开展企业科技创新需求调查的通知》(晋科函〔2017〕44号),精选一批企业技术需求,组织企业登陆登陆中国创新挑战赛官网(网址:challenge.chinatorch.gov.cn),注册并提交企业需求。同时报送企业技术需求(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企业技术需求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山西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陈红科    0351-4069298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席瑞丽、崔鹏伟  0351-7039505邮寄地址:山西省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大平台(太原高新区长治路249号山西高创一层)电子邮箱:kjcypg@126.com附件:第二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山西)组织方案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9月25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09-25

关于发布2017年度山西省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全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现将2017年度山西省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承担单位是项目(课题)执行的责任主体,实行法人管理责任制。首席专家是项目实施的技术责任主体,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一)项目设置1、本专项分为项目和课题两个层次,项目由1个或若干个课题组成;2、课题服务项目目标,相互衔接,相对集中,彼此关联,共同推进项目任务的完成;3、项目技术由首席专家负责,课题技术由课题负责人负责;(二)项目要求1、项目技术符合指南要求,集聚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项目单位和团队有能力完成任务;2、项目设计合理,示范带动作用强;3、具有合理的人才培养及平台建设计划;4、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可实现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示范目标,优先在山西省境内特别是开发区应用转化;5、经费预算合理、配套经费落实,组织措施保障有力。(三)申报单位要求1、为本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2、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3、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信誉;4、有与国内外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合作基础。(四)首席专家要求1、为涉及的国内外相关技术领域高层次专家,为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2、具有组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4、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5、一般只能主持承担1项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二、申报材料1、《2017年度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2、《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三、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网络申报登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单独装订)一式七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至项目申报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省科技厅,项目组织部门出具所推荐申报项目清单。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www.sx12396.com2、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17年9月23日至11月10日。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4、项目咨询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重大专项办公室张文广、高 涛   电话:0351-20296295、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山西省科技交流中心地 点:太原市桃园北路92号新闻大楼508房间;联系人:王 玉     电 话:0351-56217106、经费预算咨询山西省科学技术厅资源处   武卫华电 话:0351-40316417、网络申报咨询电话:山西省科技厅信息中心 0351-40623448、监督电话:山西省科技厅监察室 0351-4044947四、注意事项(一)所申报项目必须依据指南,以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为核心,且必须有一定的项目前期研发基础。(二)除省级财政资助外,参与项目(课题)实施的单位必须保证用于项目实施的各类配套资金,总额一般不低于总经费的60%。(三)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准备30-4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作为项目答辩时使用。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四)重大专项的实施周期一般为3~5年。(五)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六)本次不征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七)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实际,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17年度山西省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文章来源: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09-25

旅游投融资白皮书向全国发布 入册招商的项目共计千余个,投资总额超万亿

9月21日,省旅发委在2017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大会上,向全国发布了《山西省旅游投融资白皮书》。其中,入册招商的项目共1218个,投资总额10584.96亿元。《白皮书》是在全域旅游发展战略背景下,在深入研究分析山西旅游产业发展和投融资环境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从旅游投融资环境、旅游投融资状况、旅游投资机遇与前景、旅游投融资支持政策等4个方面,全面梳理了近3年来国家和我省投融资54条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山西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招商引资土地环保财政奖补、税收优惠、无审批管理以及支持旅游扶贫等方面,出台的诸多利好政策。同时,该书还展现出全省正在积极打造的“六最”营商环境,为投资山西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白皮书》以全域旅游为指引,以产业加项目为导向,策划包装一批覆盖广、业态全、质量高的万亿级规模的旅游项目,其中入册招商的项目包含了重点引擎项目43个,重大旅游专项项目35个,综合开发项目112个,+旅游综合开发项目81个,旅游扶贫项目23个,旅游文化村镇项目32个。在此基础上结合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对旅游形成强大的支撑,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省旅发委主任盛佃清表示,《白皮书》的发布将资源与资本市场进行有效对接,使山西富集的文化旅游资源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要让投资商、开发商、运营商、服务商、金融机构更全面深入了解山西的资源禀赋、市场机遇和政策支持,力争使每个项目都有与相关政策和市场对接的机会和空间,增强投资发展山西旅游的信心和决心,共享山西旅游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

文章来源: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09-25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 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的意见

晋经信投资字〔2017〕250号各市经信委、委内各有关处室:  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精神,破解制约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关于“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以创新驱动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经济转型发展,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指示,突出改革引领、实施创新驱动、优化服务理念、着力融合发展、坚持底线思维,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积极利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构建多元化中高端现代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  通过十年左右的努力,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经济为重点的新兴经济业态逐步成为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的增长引擎。制造业新模式得到拓展深化,产品和服务价值链大幅提升,传统动能焕发新活力。新旧动能实现平稳接续、协同发力,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新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格局逐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优化对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的审批服务。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核准、节能审查等事项全部纳入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节能审查事项实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工作,确保在试点开发区落地实施,实现2018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普及网上预约、审批、咨询,全面实行并联审批、阳光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审批协同性。(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  (二)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  持续改进对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服务,通过有效的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发展新动能。适应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变化快、业态新、规模小等特点,及时将新业态、新产业纳入支持政策清单。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消除隐性壁垒,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提升面向创业创新主体的服务水平。打破制约企业跨所有制、跨行业创新合作的限制,促进生产要素和生产流程共享,加快跨界融合、系统整合的创业创新生态圈建设。强化对重大科研设施和仪器、科研数据信息等开放共享的考核评价和政策激励机制。(行政审批处、技术创新处牵头负责)  (三)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  完善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本着降低创业门槛的原则,不急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推行动态审慎监管。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发展。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和能力,搭建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桥梁,不断促进规范发展。(产业政策处、投资与规划处、技术创新处、经济技术合作处等牵头负责)  (四)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制定大数据安全、工业信息安全监管制度,建立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推动我省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通过国家网络安全审查。(信息安全协调处、大数据产业办公室牵头负责)。  (五)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  积极申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动大数据在物流、能源、扶贫等领域的应用。探索推动工业大数据开发和应用。做大做强传感器、可信计算机等大数据产业。完善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考核机制。开展大数据招商引资,吸引上下游产业链项目落地我省。构建省级政务云平台,制定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目录,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试点启动部分政府部门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按照建设山西工业云的总体思路,建设全省经信系统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制定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和大数据安全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大数据产业办公室、信息化推进处牵头负责 )  (六)创新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模式。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山西行动纲要,促进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服务模式变革。积极申报“中国制造2025”城市(群)试点示范。推广智能制造,积极推进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开展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培育工作。推进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的智能制造地方标准制修订。大力实施技术改造,落实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意见,实施千企技术改造工程。编制重点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年度计划,引导社会资金、资源等要素投向,采取省级技改资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与规划处、技术创新处牵头负责)  (七)加快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型生产方式,促进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构建供给与需求精准衔接的机制。发展工业互联网等新基础设施。加速推动互联网应用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积极拓展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网络信息技术在设计、生产、运营等核心环节的深入应用,发展网络化研发、智能化生产、协同化制造和个性化服务。深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认定一批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推动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开展“互联网+工业”试点示范工作,推广“工业云”服务模式。(信息化推进处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面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落实和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使用等鼓励政策。推进大型智能设备融资租赁。强化产品、技术、工程、服务“走出去”的协调互动,创新方式支持和拓展我省有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海外应用。(技术创新处牵头负责)  (二)加大财政及金融支持力度。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项目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对符合投向的新兴经济领域创新型企业给予支持。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新兴经济企业股权、债权融资的支持力度。(投资与规划处牵头负责)  (三)完善统计分析制度。强化新产业新业态数据搜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工作。打造跟踪分析新兴经济领域运行的统一数据平台。构建反映新兴经济活动的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并择时发布反映全貌和动态变化的新兴经济活动发展指数,提供趋势性数据和预警分析支撑。(经济运行局牵头负责)  (四)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运用好定战略、做规划、搞研究、出政策、发预警、搭平台、抓标准、树标杆、推试点、重协调等“十项工作新方法”,统筹实施项目、企业、技术、产品、园区(基地)“五位一体”,推动产业发展。对标国内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先进省市,提升工作效能。(各相关处室负责)各市、各有关处室要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查检查,切实把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