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7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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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10-25


各市科技局,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我省众创空间发展,规范运营管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7年第二批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准则

《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79号,http://www.sxinfo.gov.cn/gxc/43975.jhtml)。

二、组织推荐

各市科技局,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负责本区域内省级众创空间的组织推荐工作;省教育厅负责各高校省级众创空间的组织推荐工作。

三、认定流程

(一)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填写《山西省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交组织推荐单位审核。

(二)各组织推荐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以文件形式确认为省级众创空间。

四、材料报送

请各组织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查把关,并于11月10日前将《山西省众创空间申报书》(一式5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15034080821@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省科技厅高新处609室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兴阔 

联系电话:0351-4048940,15034080821

电子邮箱:15034080821@163.com

附件:山西省众创空间申报书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