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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4-20

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 ——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8〕42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职业院校,各企业:为充分发挥世赛对我省技能人才技能水平提升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世赛、了解世赛、研究世赛、参与世赛的氛围,经研究,省人社厅决定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项目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装置、移动机器人、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焊接、汽车技术、车身修理、餐厅服务、美发10个项目。二、参赛对象(一)全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企业在岗职工。(二)参赛选手要满足以下条件:1、选拔对象要求。须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机电一体化项目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思想品德优秀,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以及较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2、选拔项目要求。机电一体化、移动机器人为2人一队团队比赛项目,其余均为单人比赛项目。(三) 结合世赛选拔赛各项目名额要求,从全省选拔赛获得名次的优秀选手中按照由高到低的名次,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集训后选拔最优秀的选手,推荐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选拔赛;我省未举办集中选拔的项目,由原报送参赛意愿的院校经校内选拔后直接派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选拔赛。三、大赛标准本次大赛只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比赛。操作技能比赛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技术要求,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命制。四、参赛名额各单位每个项目参赛人数不超过3人(队)。每个参赛代表队限报领队一名,每个参赛项目限报指导教师(教练)一名。五、大赛组织领导大赛成立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裁判组、监审组三个工作小组。综合组负责大赛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裁判组负责大赛的有关规则、命题、评判标准、裁判等赛务工作。监审组负责决赛过程的监督、审查和仲裁等工作。本次大赛由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西兴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办,长治技师学院、晋城技师学院、山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具体承办。六、大赛实施(一)时间:4月29日报到,4月30日开赛。    (二)地点:山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承办机电一体化、电气装置、移动机器人。长治技师学院承办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焊接。晋城技师学院承办汽车技术、车身修理、餐厅服务、美发。七、表彰奖励(一)对全省决赛中各项目参赛人数达30人,获第1-10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各职业参赛人数不达30人的,按参赛选手人数的30%确定荣誉证书颁发数量。(二)对全省决赛中获各项目前3名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优秀指导教师(教练)”荣誉证书。(三)团体奖:对获得团体总分前10名的参赛单位(以所属代表队参赛项目、参赛选手的成绩计算总分),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四)企业特殊贡献奖:对各项技能比赛给予资金、技术、人员支持的冠名企业,颁发“企业特殊贡献奖”荣誉证书。八、参赛费用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各参赛代表队食宿由竞赛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九、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各单位务于4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参赛人员报名表、参赛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按照具体承办项目分别报山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长治技师学院、晋城技师学院,过期不候。(二)大赛各项目技术文件请于即日起自行从全省技工院校群或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上下载(技术文件相关问题可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刘江联系,电话4727116)。(三)所列竞赛项目只有一个单位报名的,取消省内选拔,由原报送参赛意愿的院校通过组织校内比赛后,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选拔。十、联系方式(一)山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联 系 人:邓艳丽 联系电话:13734018794E- mail : 1246433932@qq.com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23号邮政编码:030024(二)长治技师学院联 系 人:马芳联系电话:0355-2088358;13935565278E- mail : 624011051@qq.com通讯地址:长治市太行北路59号邮政编码:046011(三)晋城技师学院联 系 人:邢小软联系电话:13834903901;0356-2294900E- mail : 1343367168@qq.com通讯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上辇街239号邮政编码:048000(四)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 系 人:郜  军   联系电话:0351-7676080 E- mail : gaoj1968@126.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邮政编码:030006 附件:附件包.doc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17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04-20

关于征集喜迎改革开放40周年山西省科技创新成果展暨2018年山西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参展项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展示我省军民科技融合、民用科技、双创等科技创新成果在支撑引领强晋富民中取得的巨大成就,推动新时代山西科技创新改革再深入,我省将于2018年5月19日在山西省科技馆举办喜迎改革开放40周年山西省科技创新成果展暨2018年山西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现面向全省征集“科技成果展”(线上展示、现场展示)展示项目和公开发布的科研成果、高新技术产品、技术需求、双创项目,重点征集智能制造、轨道交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等各类新兴产业中最新“高、精、尖、缺”成果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3D打印、VR技术、无人机、各类新产品等。望各单位积极组织,踊跃参加。一、展览主题科技创新 强晋富民二、展示发布项目内容(一)展示项目内容1、最新军民科技融合成果;2、最新科技创新成果;3、最新双创成果。(二)公开发布项目内容1、急需转化的科研成果;2、高新技术产品;3、企业技术需求;4、双创路演项目。三、有关要求1、各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按照规定的名额数量(见附件1)征集好项目,并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拔尖推荐。组委会将对推荐项目进行筛选,入选项目将在现场展示和公开发布,并设立对接洽谈区域促进成果转化,其他项目将同时在线上展示,对优秀项目还将组织新闻媒体集中进行报道宣传。2、各参展单位要积极准备相关展示内容与实物展品,并做好参展人员组织工作。参展不收取场租费,展板制作等相关事项由省科技厅统一安排。展品的运输、维护及参展人员食宿费用自理。3、各组织单位要组织督促参展单位认真填写《2018年山西科技活动周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申报表》和《2018年山西科技活动周公开发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3),同时登录“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www.kj15331.com)进行成果或技术需求登记录入,并下载《成果登记信息表》(详细流程见附件4)。各组织单位统一汇总、审核《成果展示申报表》、《公开发布项目申报表》和《成果登记信息表》并加注推荐意见后,于2018年4月26日前将统一发送至邮箱378024435@qq.com。(各市科技局审核时,可登陆所辖“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子平台对各参展单位成果进行审核、汇总(详细流程见附件5))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吴玉祥联系电话:0351-4067991联系人: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樊敏联系电话:0351-7039505平台技术支持单位:省自动化研究所联系人:温志芳 15364710062           卢盼娜 18634308760附件:1、2018年山西科技活动周科技创新成果展推荐名额2、2018年山西科技活动周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申报表3、2018年山西科技活动周公开发布项目申报表4、参展单位成果登记录入流程5、子平台管理单位成果审核流程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4月16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04-20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西赛区比赛的通知

省直有关厅局、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创新创业水平,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7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商业联合会和省中小企业局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西赛区比赛,从报名参赛的企业中选拔山西赛区优胜企业参加全国行业总决赛。第七届创新创业大赛按照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报名,参赛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山西地区赛时间:2018年6月16日—8月10日全国赛时间:2018年9月至11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应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比赛;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机构应积极推荐在孵企业参加大赛;请各相关单位按山西赛区的时间安排各项工作,及时组织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于4月15日前确定一名大赛负责人,同时有意向承办复赛的地市科技局发函报至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山西省科技厅高新处    陈红科    0351-4048940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樊 敏    0351-7039505 邮箱:378024435@qq.com 附件:2018年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西赛区方案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4月17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4-17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评选全省人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8】32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要求,以新时期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各项准备为牵引,紧紧围绕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落实“强基础、抓规范、提能力”工作思路,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大胆创新、无私奉献,为我省人防工作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人防工作科学有序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县(区、市)人防办及其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省人防办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大型企业人防主管部门。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各级人防办及其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大型企业人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二)表彰名额拟评选表彰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集体30个,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个人40名。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各市、各单位按照表彰名额1:1.2的比例推荐上报(差额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具体表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二、评选条件(一)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落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决策部署,有很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2、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群众满意度高。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发挥人防工作者的积极性,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及时研究解决人防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强基础、抓规范、提能力”工作思路,圆满或超额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开创人防工作新局面。4、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杜绝或查处各类人防违法事件,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近5年来无安全责任事故。5、干部职工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讲究诚信、依法办事,廉政高效,认真履行人防职能使命,全身心投入人防建设,取得显著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热爱人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人防建设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品德端正,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4、善于钻研,勤奋好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其中各级人防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在职干部职工还应具备: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并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三、评选程序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两审”即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三公示”即分别在本单位、市级和省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2、各市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各市级评选机构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考察、审核,并在本区域范围内对正式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等。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推荐对象的审核、考察、公示。3、各市、省属大型企业上报推荐材料时,要同时报送审核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审核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对象主要事迹等。4、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省属大型企业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初选,报请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省级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联合发文予以表彰。四、工作要求1、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优先考虑在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岗位上努力工作的同志。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在学术、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对待参加评选。2、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人事(综合)、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推荐的国有企业人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征求意见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3、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4、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市评选机构、省属大型企业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各市评选机构、省属大型企业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内容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其中先进事迹材料分为推荐对象综合表现、主要突出事迹两部分,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推荐的先进集体需附6寸反映本单位工作的不同内容彩色照片4张;推荐的先进个人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6张,5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照片均请同时发送电子版,并请注明单位、姓名。审批表等表格的下载,请各市评选机构与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五、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山西省人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六、组织领导为做好评选工作,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全省人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防办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均应成立相应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各市评选机构成员名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七、联系方式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 系 人:幽立坤  张星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大东关街红沟路146号邮    编:030013联系电话:0351-2610021  13333408540电子邮箱:2079076038 @qq.com附件:附件包.doc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4-17

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持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发〔2018〕1号)要求,现将2018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二)推荐条件1.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8.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9.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二、申报程序  本次新设站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按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下达的申报数额推荐上报的方式开展。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由各市、各部门统一出具申报函,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十份。《申报表》及填表说明请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x.hrss.gov.cn)“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择优限额进行推荐,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三)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推荐后,被推荐的申报单位须于2018年7月1日-7月1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项入口,按照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无需进行网上申报。三、有关要求(一)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新设站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的有关精神,从加速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巩固发展博士后制度优势的高度,切实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推动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二)各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加大宣传,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确保申报推荐工作公平、公正。(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40页。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联系电话:0351-7676028,7676026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826室邮    编:030024附件:1.填表说明.doc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xlsx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