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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05-18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司在深圳联合举办第二次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及产业基金融资对接交流活动

继2017年11月成功举办有关融资对接交流活动后,2018年5月11日-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司在深圳文博会期间,再次联合举办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及产业基金融资对接交流活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本次活动并致辞,强调要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大背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格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大方向三个维度上,把握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深刻认识近年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和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社会司有关负责同志简要介绍了2017年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以及我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等政策内容和注意事项,指出企业债券不仅是市场化融资手段,更是贯彻落实党的战略部署、释放政策信号、引导产业发展的重要工具,文化领域企业债券的推出,体现了我们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必然要求。  此次融资对接交流活动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有关同志还深入解读了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发行相关政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有关同志详细介绍了我国企业债券发行实践情况,多家文化企业开展了专项债券项目路演,多家银行和投资机构进行了实务讲解,为文化产业从业者更好了解有关政策精神、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强化文化产业优质企业与市场资源有效衔接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平台。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方面,全国知名券商、银行及投资机构代表和企业代表等4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文章来源: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8-05-18

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企业局2018年机关干部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企业局2018年机关干部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山西省中小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建设活动年和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服务企业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服企办字〔2018〕3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机关干部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的通知》(晋经信运行字〔2018〕102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干部常态化入企服务工作,现将《山西省中小企业局2018年机关干部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5月18日前确定重点帮扶企业5家,并上报省局供选择。二、省局领导带领相关处室从5月21日起主动与企业对接,认真填写《2018年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企业情况表》和《2018年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企业问题清单》,于5月28日前交省局服务体系处汇总,建立问题台账,并上报省服务企业办。                       附件:1.山西省中小企业局2018年机关干部常态化入企服务活.docx          2.2018年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企业情况表.xls          3.2018年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企业问题清单.xls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5月16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05-09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我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科技部相关工作安排及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申报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展定位与条件1、发展定位(1)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为目标,着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推动产学研结合和创新要素优化配置,努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努力服务区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要坚持创新驱动,把自主创新贯穿于建设发展的各个环节,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培育现代产业体系;要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扶持模式;要坚持共同发展,强化聚集、辐射、带动功能;要坚持扩大开放,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和市场影响力。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必须确定一个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不包括现代服务业领域),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产业化基地要有相对明确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突破地市级边界。(2)创新型产业集群是指产业链相关联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在特定区域集聚,通过分工合作和协同创新,形成具有跨行业跨区域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组织形态。集群试点工作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展,一般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通过政府的组织引导、集群的科学规划和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集群试点遵循国家战略与地方目标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3)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针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细分产业领域,通过政府组织引导、各方优势资源汇聚、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形成的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显著支撑和带动作用的产业集聚区。鼓励各地区特别是县(市、区)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和优势创建火炬特色产业基地。2、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工作的通知》、《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二、申报材料及要求1、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另附电子光盘一份)及地市科技管理部门的推荐函。(1)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2)创新型产业集群:包括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表、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与发展规划、创新型产业集群主要企业和服务机构汇总表、政府支持集群建设或主导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等。(3)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包括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书、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情况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主要关联企业情况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科技服务机构情况表。2、有关要求:(1)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2)省科技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论证,符合条件的将推荐科技部,具有较好基础和发展潜力将纳入省级培育库,通过相关措施加强培育和扶持。(3)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统筹谋划,积极组织申报,并将本项工作作为推进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带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荆旭联系电话:0351-4921797,15340669515报送地址:省科技厅高新处613房间(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电子邮箱:sxkjtjingxu@163.com附件:1.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97号)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申报书》2. 《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3]230号)及《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表》、《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与发展规划》、《创新型产业集群主要企业和服务机构汇总表》3.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5]163号)、《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书》、《申报说明》、《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情况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主要关联企业情况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科技服务机构情况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5月8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8-05-09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金桥工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晋科协函〔2018〕11号各市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及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省委确定的项目建设年为契机,着力提升履职“四服务”尽责能力,加强领导,奋力开拓,深入持久把“金桥工程”活动推向前进。紧密围绕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任务及地方经济发展,企业传统产业改造、农业现代化建设等,更大规模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与经济之间架设 “金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开创“金桥工程”工作新局面,为助力山西经济转型发展服务作出新贡献。现将2018年度全省“金桥工程”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科协2018年度的目标任务要求,2018年拟组织“金桥工程”立项50-60项,实施完成30-35项,实现经济效益,实现年增利税7000万元,节约资金5000万元。(具体见2018年度全省“金桥工程”立项任务分配表)二、立项内容范围1、围绕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科技攻关、决策咨询、技术服务项目。2、围绕山西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构建现代化能源体系,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的科技攻关、决策咨询、技术服务项目。3、围绕山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科技服务,特别是科技扶贫项目。4、围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现代服务业的科技攻关、技术服务项目。5、围绕铁路、交通、水利、电网建设等重大及基地建设的科技攻关、技术服务项目。6、对企业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及低碳经济等具有促进作用的科技攻关、技术服务的项目。7、围绕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科技攻关、技术服务项目。8、围绕山西进一步对外开放,构建服务“新高地”的科技交流项目。9、对帮扶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的科技服务项目。三、注意事项1、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任务考核要求,自2011年开始把“金桥工程”定为对省科协考核目标任务之一,今年,省科协已将“金桥工程”工作列入对各市科协组织的考核打分的计划中,为此,各市科协务必把“金桥工程”列为科协重要工作,着力抓紧抓好。2、“金桥工程”实行省市分级管理办法。经济效益在30~50万元项目,列为省一级管理项目,农业方面项目可酌情考虑。30万元以下项目,各市科协可酌情列为市一级管理项目。各市科协、省级学会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对列为省一级管理的“金桥工程”项目,省金桥办实行跟踪服务,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和验收工作。3、实行上下联动。要使“金桥工程”与科协的学术交流、技术转移、科学论证结合起来,与“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结合起来,多渠道多方面做好“架桥”工作。4、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金桥工程”项目需签订有效的技术合同和协议。5、组织申报省级“金桥工程”项目须按附表2、表3认真进行填写,一式两份。同时为便于项目评审,申报的项目除填写申报表外,每个项目须附500字左右的说明材料一式两份。内容包括:①项目提出的背景和意义;②项目的主要内容;③科协在项目搭桥立项及实施中做了哪些组织工作;④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⑤项目实施后预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表4填报须在省金桥办下文立项后,每月在20日前由组织申报单位,将项目进展情况用电子版发送到省科协金桥办。邮箱:sxskjfxj@163.com。6、各县市科协与有关单位申报“金桥工程”项目,可与所属市科协或省级学会取得联系,由所属市科协或省级学会审核盖章,然后统一报送省科协金桥办;对国资委所属的大型企业科协组织实施的“金桥工程”项目,可直接报送省科协金桥办。7、“金桥工程”项目须填写中介搭桥单位、项目提供单位和项目采用单位,并需同时盖章。项目的提供单位和采用单位不应为同一核算单位,但对大型企业内两个不是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项目,则可以单独立项申报。8、申报“金桥工程”项目的单位名称需写明全称,并写明所在市、县(市、区)名称。希望各市科协、省级学会、企业科协等有关单位接通知后,大力协同,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务于6月下旬前报送省科协金桥工程办公室。联系人:边叶    赵润章    地  址:太原市双塔西街268号(科普大厦11层)电  话:0351—7323281      邮编:030012表格下载登陆网址:www.sxast.cn(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网)附表:(下载)1、2018年度山西省“金桥工程”立项任务分配表2、山西省“金桥工程”立项申报表3、山西省“金桥工程”立项项目汇总表4、山西省“金桥工程”活动进展情况月报表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5月3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8-05-09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组织做好2017年度山西省“小升规” 企业奖励资金申领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做好2017年度山西省“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襄垣县、介休市、永济市、原平市、侯马市、孝义市中小企业局:2017年度山西省“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建一〔2018〕31号)拨付到各市及各体制管理型直管县财政部门。请接文后,做好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接洽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13号)精神,按照省统计局《关于提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两项指标及“小升规”企业名单的函》(晋统工交函〔2018〕24号)提供的“小升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组织名单内的企业做好“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的申请、领取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企业。 附件:1.2017年度山西省“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分配表.docx2.2017年度山西省“小升规”企业名单及奖励额度.docx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5月7日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18-05-09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推荐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示范区各企业:根据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推荐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示范区2018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及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5月8日前,完成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5月24日前,完成省级贯标试点企业组织申报工作。6月中旬,省经信委公示省级贯标试点企业建议名单。6月下旬,工信部公布2018年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省经信委公布2018年省级贯标试点企业名单。二、申报要求(一)请各企业于5月8日前完成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的申报工作,于5月24日前完成省级贯标试点企业的申报工作。(二)申报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山西省评估服务分平台(http://shanxipg.cspiii.com)完成企业两化融合周期性评估诊断工作。申报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请将开展评估所形成的自评估报告附在申报材料上。(三)请各企业于5月24日前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一式7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317办公室(龙盛街21号),推荐汇总表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电子版以U盘报送。(四)申报企业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联系人:王海锋    电  话:7560335附件:1.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推荐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2. 《2018年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3. 《2018年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部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