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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9月12日

关于召开县(市)创新能力监测培训会议的通知

晋科函〔2018〕90号县(县级市)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科技部的统一部署,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定于9月10日在我省开展县(市)创新能力监测数据填报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及地点会议时间: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10:30,会期半天。会议地点:山西省科技厅二楼报告厅(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二、参会人员1、山西省科技厅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2、各市科技局农业科负责人1人,共11人;3、县(县级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共96人。三、主要内容1、全国县(市)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讲解;2、全国县(市)创新能力监测系统讲解;3、全国县(市)创新能力监测系统操作演示。四、有关事项1、请各县及县级市(名单见附件1)科技管理部门确定1名县域创新工作负责人参会(原则上为局长或分管局长),并按照要求填写《县(市)创新能力监测工作联系信息表》(见附件2),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汇总盖章后于9月14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xskjtncc@126.com。2、请各县及县级市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本次培训会议要求,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填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各市科技局要积极督促和指导县(县级市)科技管理部门,于2018年9月17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填报网址:http://113.57.251.36:8081/。联系人:李  强    张志明联系电话:0351-4052368  13834662280 附件:1.县及县级市名单2.县(市)创新能力监测工作联系信息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9月7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9月12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西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晋科函〔2018〕89号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80号)的要求,我省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调查内容1.调查我省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共6大类,124个指标。2.每个科普场馆填报上述数据之外,还需提交科普场馆的介绍、运营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3.监测我省科普工作运行情况,了解我省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二、组织实施1.2017年度山西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由省科技厅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安排如下:2018年9月上旬,布置和培训2018年9月中旬,各单位填报2018年9月25日,省科技厅审核与汇总,上报科技部2.请各市、各部门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2017年度山西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各市、各部门要将科普统计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3.省科技厅将对各市科技局及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科普统计调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请各市、各部门认真总结2016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经验,做好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培训或加强业务指导,保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任务。4.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所提供的统计数据认真审核,各填报单位要对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务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经审核的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并将汇总的纸质《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报送山西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512室),电子版发送邮箱(sxkptj@163.com)。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电话:0351-4067991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张淑芳 联系电话:0351-4049018邮箱:sxkptj@163.com 附件:1.2017年度山西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2.2017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9月6日

文章来源: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5日

太原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指南(第二期)

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17〕86号)、《太原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并政办发〔2017〕105号)等规定,现就开展太原市科技创新券(第二期)申领兑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领对象(一)在太原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二)入驻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商贸企业集聚区、微型企业孵化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创客。二、使用范围(一)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利用省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资源,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创新平台基地购买测试检测、科学数据、科技查新、生物(种质)资源等创新服务;(二)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基地开展合作研发;(三)企业和创客购买除以上两类服务外的其他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四)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专题。支持专利导航服务,开展专利信息深度挖掘和定向分析;专利预警分析和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知识产权规划布局、集中托管、专利分析、专利质押评估和知识产权贯标辅导服务等);知识产权运营、专利信息服务、专利技术转移等的人才培训服务。(五)设立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专题。支持围绕太原特色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的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重构、生产生活用能方式绿色改造、产业转型升级等相关的合作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咨询等服务。(六)设立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题。支持驻并国防科技创新载体开展科技资源共享、合作研发和科技咨询等服务;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各类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服务等。不属于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外观造型设计、概念设计、商标设计、广告设计等工业设计类服务;法定认定、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医疗服务、强制检测、大批量验货、商业性技术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专利(成果)、技术和设备(仪器)购置;超过服务提供方经营服务范围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服务对象为非入驻该载体的企业(含创客),提供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服务;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和年费等国家专利局强制收费;已获得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且以试验外协费等科目列支的科技创新服务。三、申领程序本期创新券有效期为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11月15日有效,逾期作废。(一)初次申领程序1、注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域内企业或创客申领。申领方(创新创业载体)登陆“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6.227.179/inno),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完成企业注册并提交。创客(是指入驻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商贸企业集聚区、微型企业孵化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者)完成注册后提交所在创新创业载体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创新创业载体统一进行提交。2、申领。创新券管理服务机构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对企业(含创客)网上注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领方即获得5万元创新券。(二)非初次申领程序非初次申领方使用已有的用户名登陆“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6.227.179/inno),选择申请创新券,即可完成创新券申领。四、兑付创新券由已注册申领企业和创客所在的创新创业载体申请兑现,先报先兑,兑完为止。(一)绑定。申领方在相关科技创新活动完成后,将服务合同(协议)、支付凭证、服务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创新券管理系统申请兑现,并通知服务提供方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实现创新券绑定。(二)提交纸质材料。完成创新券绑定后,申领方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盖章)交到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原件返回,复印件留存)。须提交的证明纸质材料包括:1、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创新券申请表(在注册完成后由创新券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公章);3、研发或服务合同(协议)(双方须签字盖章,合同章须与发票单位章一致);4、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凭证,付费发票或事业单位收费收据);5、服务结果[加盖服务提供方公章的能证明合同(协议)约定内容完成的服务过程和结果资料];6、企业(创客)承诺书(见附件,须签字、盖章);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请提交)。(三)审核。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对企业(创新创业载体)通过系统上传材料和现场提交的证明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通过名单和兑付金额。(四)审定。市科技管理部门对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交的审核通过名单及兑付金额进行研究审定。(五)公示。市科技管理部门审定结果在太原市科技局网站和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六)兑付。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管理部门报市政府审定。根据市政府审定意见由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市财政管理部门进行兑付。兑付总额在上年度结转资金额度内,由市科技管理部门直接拨付企业或创新创业载体;超过上年度结转资金额度的,由市财政管理部门将兑付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由县(市、区)、开发区直接拨付企业或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载体及时拨付创客。兑付申请累计金额在5万元以内,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兑付申请金额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助(其中属于专题服务类比例为75%,其他为50%),每户企业(创客)每年兑付总额省市合计不超过20万元。五、兑付受理时间2018年太原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分为二批,兑付申请与纸质受理时间为:第一批为9月20—30日,第二批为11月15—20日。六、创新券管理服务机构创新券管理服务机构: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杨敏、 侯养全、张国钧、卜庆珍、袁志红、孙瑜;联系电话:3334575、3332809、3334338、3334538、3335058;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8层。 附    件:《企业(创客)承诺书》.doc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9月3日

文章来源: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9月4日

关于举办2018年科技企业家创业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落实和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相关任务,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管理和发展企业的能力,促进创业人才开拓思路和交流合作,根据科技部科技管理培训专项任务要求,科技部人才中心定于近期举办“2018年科技企业家创业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12-2017年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注:本次培训优先针对2014年以来尚未参加过人才中心主办的科技创业人才培训班、集训营和特训营的相关人员。二、培训内容培训班将采取课堂讲授、案例研讨、经验分享、互动讨论和体验式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实施教学。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计划经费管理与监督、科技型企业战略规划与企业家领导力、企业融资法律实务、产品创新与服务体验、营销与品牌等。三、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9日(15日上午报到,18日下午课程结束)地点: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7777号)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培训统一采取网络报名。请登录http://www.sttc.net.cn/activity/activityDetails/103.html,在线填报,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名额暂定100人,满额即止,经审核获得培训资格后会收到确认邮件,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10日下午17:00。五、其他事项1.培训班由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负责实施。2.主办方承担相关培训费,往返交通费等其他额外费用由学员单位承担。 联系方式:杨善友    010-68598495    13910413614苗    静    010-68598350    18612531659牛    萍    010-68598039    13521421975传  真:    010-68598449E-mail: training@sttc.net.cn                                       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8月31日关于举办2018年科技企业家创业管理培训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