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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改区】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2.6.20


各有关企业,各直属分局、相关科室:

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申报

申报优势企业的,应为示范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培育期满3年的优势企业(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

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已获得“山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可优先获得推荐。

示范区内培育期满3年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复核

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均须参加复核。其中,选择申报示范企业的,视为同时参加优势企业复核。

未参加复核的企业,撤销其资格;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在1年期内保留资格并再次组织复核,仍未通过或未参加复核的,撤销其资格,不再列入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直属分局和知识产权管理科室要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申报和复核。其中:培育期满3年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获得“山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由知识产权管理科室负责组织申报和复核。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按时完成申报和复核工作。

咨询与联系人:杨林军、李曜奇

联系电话:7028291


附件1: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流程及操作说明.pdf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