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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落实2020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

文章来源:太原市科技局  2022.6.22


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并发〔2018〕6号)和《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发〔2018〕24号)有关政策内容,根据《太原市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并政办发〔2018〕21号)和《关于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并科〔2019〕10号)要求,现就落实2020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补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的2020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内容

(一)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次给予10万元补助。

(二)连续两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民营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连续三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民营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

以上补助就高不重复。

三、申报材料

1.太原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申请审核表提示位置(封面、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骑缝章,一式4份纸质材料,其中3份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1份留存申报企业备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标注文件名为:“县区+企业名称”,发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邮箱及技术转移中心邮箱taiyuanchuangye@126.com。

(二)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字盖章,填写《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其中2份报送至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1份留存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备查。

(三)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7日—6月24日。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 系 人:赵宗强

联系电话:4225951

(二)材料受理及咨询

1.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联 系 人:贾峰峰

联系电话:7998892、7998893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2.各县(市、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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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太原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审核表

2.太原市2020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名单推荐汇总表

  

太原市科技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