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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6.1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现开展2021年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一)根据《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79号),申请认定山西省众创空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实际注册并运营时间满12个月。2.独立的运营机构,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机构可以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服务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人员的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求。3.完善的基础服务配套设施。众创空间应具备一定的可自主支配场地。高校内应不低于200平方米,其他应不低于5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并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简式餐饮、公寓等硬件设施。4.完备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设立有一定金额的种子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聘任由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数量不少于5人,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每月举办不少于3次的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整合并链接社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将上述服务及服务内容延伸至线上,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5.低成本或免费的办公条件。建立新型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在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通过开放共享降低成本,向创业者提供灵活、低收费或免费的日常服务。6.已聚集一定数量的创客或创业团队。其中以服务创客为主的众创空间聚集的活跃创客不少于50人,以服务团队为主的众创空间所聚集的活跃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二)符合以上条件基础上,参照科技部《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省级专业化众创空间。1.以服务科技型创新创业为宗旨,能够紧密对接实体经济,聚焦明确的产业细分领域。2.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能够提供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具有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试生产等研发、生产设备设施和厂房,并提供符合行业特征专业领域的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3.具有开放式的互联网线上平台,集成或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外部的创新创业等线下资源,实现共享和有效利用。4.具有活跃的创新和创业群体,特别是已有专业化的创客及创业团队积极参与,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5.具有创新导师、创业导师服务能力。由专业人士提供技术创新辅导、创业辅导、创业培训。6.具有创业投资基金或创新基金,或与天使投资、创投机构等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提供创业领域投融资服务,技术创新金融支持服务。7.专业化众创空间与建设主体之间具有良性互动机制,服务于建设主体转型升级和新业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并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有清晰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二、申报材料(一)《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附件1);(二)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报告(附件2);(三)相应附件材料:1.运营单位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2.主要运营管理团队人员有关资质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培训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能够证明其培训经历的文件等;3.众创空间的自有产权场地证明或可自主支配场地证明(如租赁合同);4.众创空间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及内部管理制度文件;5.众创空间财务情况材料;6.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名单(包括:名称、进驻时间、注册资金、技术领域等),与其签署的服务协议及入驻企业营业执照;7.2020年1月至今,举办的创新创业服务活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通知文件、活动图片、新闻报道等;8.创业导师聘书、服务协议和服务活动记录等;9.拥有种子基金或创业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设立种子资金的文件、种子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存款证明、收益证明等);10.其他众创空间认为必要的材料。三、认定流程(一)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按顺序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组织推荐单位。(二)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高新区管委会为本地区组织推荐单位,省教育厅为高校众创空间组织推荐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本地区申报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载体现场核查,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现场核查意见表》(附件3),《推荐上报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2021年省级众创空间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5),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三)省科技厅对提出申请认定的众创空间进行实地抽查考察后(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考察),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并依据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以文件形式确认为省级众创空间。四、有关要求(一)按照《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79号)规定,山西省众创空间有效期为3年,2018年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已到期,请各组织推荐单位及时通知区域内已到期众创空间进行重新认定,不提出重新认定申请的,自动取消其省级众创空间资格。(二)各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三)请各组织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尤其是要切实指导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密切跟踪建设进展,及时组织申报。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申报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30日组织推荐部门推荐时间:2021年7月15日组织推荐部门将推荐函一份(含推荐汇总表)报送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26号科技厅行政审批窗口(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申报材料及另一份推荐函(含推荐汇总表)报送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联系人:姜洪海   联系电话:0351-4048940 省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耿冰    联系电话:0351-7731368 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樊敏   联系电话:0351-7039509邮箱:gcscfwb@163.com   附件:1.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2.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报告           3.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现场核查意见表           4.推荐上报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           5.2021年省级众创空间认定推荐汇总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5月31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5.31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现开展2021年山西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申请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符合《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63号)规定条件。二、申报材料(一)《山西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1);(二)相应附件材料:1.运营资质相关文件2.孵化场地情况表3.孵化资金情况表4.管理人员情况表5.创业导师情况表6.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表(专业孵化器必填)7.在孵企业情况表8.毕业企业情况表三、认定流程(一)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主体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按顺序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组织推荐单位。(二)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高新区管委会为本地区组织推荐单位,省教育厅为高校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推荐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本地区申报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载体现场核查,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现场核查意见表》(附件2),《推荐上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2021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4),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省科技厅对提出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实地抽查考察后(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考察),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并依据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以文件形式确认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四、有关要求(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二)请各组织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认定工作,尤其是要切实指导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密切跟踪建设进展,及时组织申报。(三)各组织推荐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孵化器运营主体申报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30日组织推荐部门推荐时间:2021年7月15日组织推荐部门将推荐函一份(含推荐汇总表)报送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26号科技厅行政审批窗口(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申报材料及另一份推荐函(含推荐汇总表)报送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联 系 人:姜洪海   联系电话:0351-4048940 省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耿  冰    联系电话:0351-7731368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 系 人:王玮莹 联系电话:0351-7039509邮    箱:gcscfwb@163.com   附件:1.山西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现场核查意见表               3.推荐上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            4.2021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汇总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5月31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5.31

【省科技厅】关于落实2020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奖补资金名单公示

关于落实2020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奖补资金名单公示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8号)文件要求,同时落实《省级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教〔2019〕5号)具体规定,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促进发展动能向创新驱动转变。现将落实2020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奖补资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向省科技厅书面提出,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联系方式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领域)报送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联系人:朱婧云    联系电话:0351-4068003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领域)报送现代农业科技处联系人:王潇冉  雷  阳    联系电话:0351-4052368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信创、大数据和光电等领域)报送信创和大数据科技处联系人:陈慧峰    联系电话:0351-4081306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半导体材料、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等领域)报半导体与新材料科技处联系人:张文广     联系电话:0351-4069298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能源及节能环保领域)报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处联系人:张  杰    联系电话:0351-4043057  李兴阔    联系电话:0351-2029629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及支持服务、轨道交通、通用航空、煤机智能制造及其他高端装备制造相关产业领域)报智能化应用科技处联系人:李  森    联系电话:0351-40845947.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大健康与生物医药领域)报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科技处联系人:高  涛    联系电话:0351-40466868.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报送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联系人:姜洪海    联系电话:0351-40489409.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报送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联系人:姜洪海    联系电话:0351-4048940附件:关于落实2020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按政策第一批奖补资金名单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021.5.27

【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1〕15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2021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将共同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大赛持续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企业生态圈,强化“补链强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的有效整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国家高新区等创新高地的产业协同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赛事安排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具体执行。大赛由地方赛、专业赛和全国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  (一)地方赛。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着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服务本地区广大中小微企业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地方赛产生的优胜企业按分配名额入围全国赛。鼓励国家高新区围绕主导优势产业积极承办地方赛相关赛事,助推“一区一产业”发展。  (二)全国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分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按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比赛。根据大赛进展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公开路演方式进行,举办城市和时间另行公布。  (三)专业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举办颠覆性技术大赛、大中小企业融通专业赛、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化专业赛、技术融合专业赛,着力集聚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力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各专业赛具体组织方案另行发布。  三、参赛报名  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地方赛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7月16日和7月23日。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牵头举办地方赛,组织协调所辖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及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动大赛工作。  (二)地方赛组织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模式。  (三)地方赛组织单位要不断完善和规范赛事评审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部备案众创空间等要积极宣传大赛,认真做好赛事组织,为参赛企业提供支持和增值服务,建立对企业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联系人:科技部火炬中心 王奕、张彦琴  电 话:010-88656286、88656289  传 真:010-88656288  电子邮箱:jinr2@chinatorch.gov.cn  技术支持:010-88656381、88656382  附件: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科 技 部                                                                               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5.27

【小企业发展促进局】两部委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共同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制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肖亚庆担任组委会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等。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秘书处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担任,副主任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濮剑鹏、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主任付京波担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工作。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和总决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1)。区域赛共举办34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专题赛共5场,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地方政府、大企业、园区等举办,围绕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实体经济和制造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境外区域赛决赛1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会同境外机构等举办,广泛连接全球创新资源,推动境外项目在境内落地对接。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主办,具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办。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报名流程见附件2)或区域赛、境外区域赛官网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服务机构报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赛事奖励。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500强、50强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  四、政策激励  优秀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创客中国”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对接。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落地入驻园区。入驻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产业小镇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五、工作要求  (一)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须严格按照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的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计划(见附件3)分别牵头举办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不得随意更改赛事名称,不得随意套开、增设展会、赛事或论坛。请于2021年6月底前填写《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4),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区域赛《备案表》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专题赛《备案表》同时抄送赛事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赛事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赛事所有费用不得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及其公司账户。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现场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现场进行公证、结果对外公示和公布。  (三)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均须于全国总决赛前完赛。未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的项目,须于9月10日前全部导入大赛官网。  (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赛事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力。  (五)赛事举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赛事结束15天内,将赛事总结报送大赛组委会。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子雄 010-68200372/010-68200370 邮箱:cnmaker@miit.gov.cn  (二)大赛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8200382 邮箱:cnmaker@dreamdt.cn  附件:  1.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wps  2.大赛注册报名流程.wps  3.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计划.wps  4.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21年5月21日

文章来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1.5.27

【综改区】关于开展企业产品供需对接推广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企业及有关单位: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楼阳生书记“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强供需对接,做好晋材晋用,完善供应链”的要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拓展区内企业产品市场应用,完善创新产销对接促进机制,全面释放产品品牌影响力,初步搭建了“进网(网址:http://www.jinwcn.com)”和“晋云链(网址:www.51jyl.cn)”两大企业产品宣传和推广网站。现面向全区征集企业和产品信息,欢迎区内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研发、生产的产品,区内企业注册上传及推广不收取任何费用。二、征集要求1.有入驻意愿的企业产品录入“进网”平台,企业人员操作流程可参照《进网资源录入说明》自行上传,企业信息录入完成提交后,系统自行审核通过。(附件1)2.有入驻意愿的企业产品录入“晋云链”平台,企业人员需将产品录入信息所需资料整理好发送至邮箱tyjjqwhf@126.com,网站工作人员通过后台上传。(附件2)三、其他要求1.区内企业要练好内功、打造精品、培育品牌,通过适当让利,放眼长远,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2.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推介区内企业产品,强化区内企业间交流合作,助力企业转型发展。四、联系人及方式综改区创新发展部联系人:王海锋8206879“进网”平台联系人: 董 典 13643690967“晋云链”平台联系人: 任玉柱 15503437557附件: 1.  进网资源录入说明.docx           2.  晋云链平台提供资料.zip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