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10.29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综改示范区及参评人员:
经省人社厅同意,经过积极筹备,省局定于2021年10月30-11月2日进行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答辩,现将评审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答辩时间、地点
1、评审答辩时间:
10月30日上午召开评审答辩工作安排会(参评人员不需要参加),10月31-11月2日进行答辩(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答辩人员需要提前20分钟到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地点:
山西省人大会议中心(太原市迎泽大街309号,省人大后院);
3、答辩人员名单及其所对应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室见附件:2021年民营企业高工答辩分组名单。
二、报到要求
1、各市需指派工作人员参加本次答辩工作,食宿自理;
2、答辩人员需牢记本人的答辩时间,并携带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带有姓名和单位的“两码”(答辩前一天或者当天的健康码、14天内行程码)彩色打印件;
(3)“两码”为绿色的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报告,“两码”为非绿色的要求提供72小时、48小时及24小时内核酸报告共三份。
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1、答辩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到达指定地点后,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提交身份证、“两码”彩色打印件、核酸报告等。
2、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答辩人员方可进入候辩室。
3、在候辩或答辩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室,并将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必要时请求卫生部门协助。
4、答辩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四、答辩要求
1、答辩人员须听从答辩组专家和工作人员安排;
2、答辩期间,保持安静,严禁随意进出、接近答辩室;
3、答辩人员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答辩室内,可在候辩时将通讯工具关闭后上缴,答辩结束后在出口处凭相关证件领取;
4、答辩人员不得携带与答辩有关的资料进入答辩室;
5、答辩人员不得跟答辩组专家进行私下接触、交谈;
6、答辩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签到并在指定位置候辩。
违反上述规定或影响他人答辩的,直接取消答辩资格。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