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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批转《2021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太原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2021.10.9


关于批转《2021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

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综改示范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现将《2021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30

 

 

 

 

2021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

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21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分别由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145号)安排,结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机电、冶金、化工、轻工、纺织等相应工程技术领域在职(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兼职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工程师

1.熟悉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技术员岗位任职满2;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技术员岗位任职满4年。

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助理工程师岗位任职满2;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在助理工程师岗位任职42017年底前聘任)。

在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可根据大学专科7年、本科5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

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学历可放宽至中等专业学历。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否则不能作为相应职称评审的有效学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取得其它中级职称或对应层级职业资格的,因工作需要申报本专业转评的,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执行。

(二)业绩与能力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结合自己独立完成工作的实际能力、对曾处理过技术难题的描述并举出自己指导过技术员工作的实例,提供字数在20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一份,其它不做要求。

工程师评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任现职期间在省级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2000字以上论文1篇,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清华同方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

2.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市级以上或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一项以上,经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评定验收。

4.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研究课题或技术项目,获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一项或大型企业科技奖一项(奖项等级和排名须在定额内)。

5.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或实用型专利一项以上。

6.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科研项目研究报告等其它替代材料两项以上(技术推广总结上需取得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并出具技术合同书和财务报表)。

符合23456中任意一项,需附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知识产权、日常安全教育相关内容等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交近两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可选择太原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http//www.tyzjfw.org/或山西终身学习在线平台专技继续教育https//www.sx111.cn学习栏目进行公需科目学习。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评审办法

技术员职称,由用人单位对其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实际能力进行考察,合格后直接认定。

助理工程师评审,通过对提供的工作总结,采取百分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评价。淘汰率不低于10%

工程师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占40%)和业绩、能力评判(占60%)相结合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业绩、能力实行量化评判综合评价淘汰率不低于20%

申报程序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程序

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主管部门把关、人社部门审核的申报程序。组织申报时要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报送要求如下(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1):

1.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县级由属地人社局推荐),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业人员按申报程序报属地人社局审核后出具推荐函;

        2.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情况表(附件2);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查验结果;

5.现任职称印证材料(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呈报表职称评审或职证书);

6.职称聘任印证材料事业单位须附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表

7.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表);

8201820192020年度《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

9.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术刊物网上检索页,发表论文复印件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10.业绩及获奖情况;

上述1-10项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卷宗(侧面加盖单位公章,卷宗目录封皮样式见附件3),所有申报材料按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入纸质档案袋,原件经审核无误后退回。

11A4纸打印《工作总结》1份(加盖公章)

12.打印答辩材料一式4份,不得出现单位和姓名;答辩材料正文格式: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内容用三号仿宋,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全文行间距统一为30磅,页码底端居中,纸型为A4,双面打印(封皮样式见附件4);

13A3纸打印《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1份,并附电子版(附件5

14A3纸打印《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综合考评表》20份,并附电子版(附件6

15.《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4份,双面打印(封面和侧面加盖推荐部门公章,复印无效)。

相关表格可登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aiyuan.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人参评时必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材料。若无比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接受再申报。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1115

报送地点:市工业和息化局人事教育科(新建路69号市政府院3号楼4层)

评审时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51-4030078  4223643

    址:http//jxw.taiyuan.gov.cn

 

附件:1.评审材料装订顺序

            2.《申报     评审公示情况表》

            3.卷宗目录封皮样式

                    4.答辩材料封面样式

           5.《太原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

           6.《太原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综合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