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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云服务商(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综改示范区,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8-2020年)》(晋政办发〔2018〕6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4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全省企业上云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云服务商(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商类别
  1.云平台服务商:集云系统构建和云服务运营于一体的服务商,以在线服务的方式,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基础IT 架构,提供安全、可靠的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并根据不同场景下的业务需求,提供云计算产品、服务及全局解决方案。
  2.云应用服务商:云平台服务商的生态合作伙伴,包括基于云的应用软件开发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及其他帮助各类企业具体实施上云改造项目的服务企业。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或母公司)为我省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在山西省境内的省级分支机构,2017年度(或至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企业在省内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提供办公地点房屋使用证明复印件)。
  企业拥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从事为企业提供本地化信息化服务人数不少于30人(提供本地任职证明)。
  云平台服务商须提供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授权许可证明。云应用服务商需提供云应用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或产品登记证,代理其他公司产品的,须提供代理授权证书或协议。
  鼓励省内外信息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服务企业等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第1项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将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云服务商汇总推荐名单(附件1)、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云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2)由所在市经信委、山西综改示范区和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推荐上报。
  2.各市经信委、山西综改示范区和有关行业协会经认真筛选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原则上,各推荐单位的行业云平台服务商不超过10个,云应用服务商不超过10个。
  3专家评审。省经信委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会,对申报企业进行评选,通过企业答辩、专家评议等方式,确定云服务商专家推荐名单。
  4.网上公示。云服务商专家推荐名单经省经信委研究确定后,在省经信委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正式发布。公示无异议,省经信委正式公布“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云服务商名单。
  四、有关要求
  1.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1日,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七份报送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
  2.申报企业依据自身实际,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加入“山西‘企业上云’行动计划”云服务商,并承诺为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类服务市场平均标准。
  3.动态管理。“山西‘企业上云’行动计划”云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参照相关文件及用户反馈意见,定期调整和补充。
  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薛利杰 李刚瑛:0351-3040995
   邮箱:
sxsxxh@163.com

 

  附件:1.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云服务商汇总推荐名单

     2.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云服务商申报书提纲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