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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做好太原市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2.15

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参评人员:

       太原市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答辩工作将于2022年3月5日至3月12日进行,现将评审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1.评审答辩时间:

    3月5日-3月12日进行答辩(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答辩人员须提前20分钟到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接受防疫检查,未按时到达视为放弃答辩资格)。

    2.答辩地点:

       太原三晋国际饭店三层金色大厅(迎泽区迎泽大街108号)。

    3.答辩人员名单及其所对应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室见附件。

     二、报到要求

    答辩人员须牢记本人的答辩时间,严格按照答辩时间参加答辩,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版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答辩。

      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1.答辩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到达指定地点后,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提交身份证、纸质版核酸报告,无异常者方可进入候辩室。

    2.建议答辩人员答辩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在外省的答辩人员提前14天返回省内,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3.参加答辩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答辩:

(1)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2)“行程码”及“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4)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

   4.在候辩或答辩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室,并将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必要时请求卫生部门协助。

   5.答辩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拒不配合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者,将被取消答辩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答辩要求

  1.答辩人员须严格按照本人答辩时间参加答辩;

  2.答辩人员须听从答辩组专家和工作人员安排;

  3.答辩期间,保持安静,严禁随意进出、接近答辩室;

  4.答辩人员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答辩室,进入答辩室时将通讯工具关闭后上缴;

  5.答辩人员不得跟答辩组专家进行私下接触、交谈;

  6.答辩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场并在指定位置候辩。

  违反上述规定或影响他人答辩的,直接取消答辩资格。

 

    联系电话:0351-4225186  

 

附件: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答辩人员分组名单.pdf

 

 

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