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78-2015
政策对接 宣传推广 项目落地 公司运作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1.12.27

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强龙头、延链条、建集群,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现开展2021年度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太原市域内依法设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

(三)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或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4%(含)以上,且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四)企业上年度研发人员达到800人(含)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15%(含)以上;

(五)企业建有研发机构,且在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中体现

(六)企业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无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导出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统计报表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6.2020年度科技人员及占比的相关佐证资料;

7.企业获得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及授权证书、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或成立相关文件和证书复印件;

8.其他与条件要求相关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申报单位视各自情况酌情提供,材料中的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

三、入库程序

(一)企业申请

申请企业登录太原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申报表填报、打印,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同时报送电子版和PDF扫描版。

(二)初审推荐

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4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审查论证

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金融、统计、税务等部门提供的相关印证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或现场核实;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属于国内细分产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头部企业的,组织专家论证确认,提出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建议名单。

(四)公示入库

建议名单经市科技管理部门研究审定后,在太原市科技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管理部门报市政府审定后,在太原市科技局网站发布《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

四、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向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向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交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高新科

  :赵宗强

联系电话:4225951

(二)材料受理及咨询

太原技术转移中心

  人:贾峰峰

联系电话:7998893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三)组织推荐单位

image.png

附件:1.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

2.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汇总表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