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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太原市小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的通知

文章来源: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  2021.11.19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落实太原市小店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政策,经研究,现就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2020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上缴税费总额达到2.2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二)201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未获得高企补助的且2020年上缴税费总额达到2.2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申报企业在太原市小店区辖区内注册,在小店区税务部门纳税。

 二、申报材料

(一)小店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2020年度完税证明,当年纳税30万元(含)以上企业提供2020年度第四季度完税证明,当年纳税30万元以下企业提供全年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从税务系统中的开具税收证明(文书式)导出全年或四季度各项税费,并有合计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经企业法人签字,在申请审核表提示位置(封面、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企业公章,将申请审核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完税证明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骑缝章。

(二)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特别是完税证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随机抽查,并选择部分企业实地查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补助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录。

  四、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9日—11月24日。各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材料正反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报送到小店区科技局。

材料审核、接收及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联系电话:7176256

资料报送地址:小店区政府办公大楼五层505(小店区昌盛西街19号)

 

  附件:小店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