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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召开2021年度山西省民营 企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答辩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10.29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综改示范区及参评人员:

经省人社厅同意,经过积极筹备,省局定于2021年1030-11月2日进行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答辩现将评审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答辩时间、地点

1、评审答辩时间:

10月30日上午召开评审答辩工作安排会(参评人员不需要参加),1031-11月2日进行答辩(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答辩人员需要提前20分钟到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地点:

山西省人大会议中心(太原市迎泽大街309号,省人大后

3、答辩人员名单及其所对应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室见附件:2021年民营企业高工答辩分组名单。

二、报到要求

1、各市需指派工作人员参加本次答辩工作,食宿自理;

2、答辩人员牢记本人的答辩时间,携带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带有姓名和单位的“两码”(答辩前一天或者当天的健康码、14天内行程码)彩色打印件;

3)“两码”为绿色的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报告,“两码”为非绿色的要求提供72小时、48小时及24小时内核酸报告共三份。

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1、答辩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到达指定地点后,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提交身份证、“两码”彩色打印件、核酸报告等。

2、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答辩人员方可进入候辩室。

3、在候辩或答辩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室,并将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必要时请求卫生部门协助。

4、答辩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四、答辩要求

1、答辩人员须听从答辩组专家和工作人员安排;

2、答辩期间,保持安静,严禁随意进出、接近答辩室;

3、答辩人员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答辩室内,可在候辩时将通讯工具关闭上缴,答辩结束后在出口处凭相关证件领取;

4、答辩人员不得携带与答辩有关的资料进入答辩室;

5、答辩人员不得跟答辩组专家进行私下接触、交谈

6、答辩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签到并在指定位置候辩。

违反上述规定影响他人答辩的,直接取消答辩资格。


附件2021年民营企业高工答辩分组名单.xls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