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0年7月15日
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近日,国家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要求各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并进行初审。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工信部文件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开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的基础上,建立“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体系,继续加大培育力度,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使其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得到明显提升,在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条件
根据工信部文件要求,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般应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分为:基本条件、重点领域、专项条件等,具体内容请参照工信部文件。
三、组织实施
1、培训辅导。省局将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企业进行辅导培训,切实提高我省申报企业的通过率;
2、网上申报。企业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18217433058),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8月7日前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企业在线上申报的同时,于8月7日前将申请书(封面加盖企业公章,纸质2份)和佐证材料(纸质1份)报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3、初审上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8月1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2份)和佐证材料(纸质1份)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书所列指标,对照“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择优推荐上报。
4、审核公布。工信部对各省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解释答疑工作;
2、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8月10日前将本地区申报企业的申请书(纸质2份)和佐证材料(纸质1份)统一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各市不做资格审查,做到“应报尽报、能报尽报”;
3、省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按照规定名额,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联系人:省局管理指导处 安 定
电 话:0351-5607159
附件:1、佐证材料.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