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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受理企业提交信息时间安排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018-05-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各评价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的有关精神,为保障评价工作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有序衔接,现就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受理企业提交信息时间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系统于2018年5月28日0时至2018年5月31日24时暂停受理企业提交注册信息(包括企业新提交注册信息和补正注册信息)提交。请参与企业注意上述时间,及早在评价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 

二、2018年5月31日24时前在评价工作系统提交自评信息(补正自评信息的按补正提交日期)并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可在汇算清缴中享受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请参与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安排好企业自评信息提交工作。 

请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加快企业提交信息形式审查及入库公示公告工作进度,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18年5月18日